网络媒体,在这个竞争主导的经济时代已经成为了一个热门行业。“网络媒体”,我们单从名称上就成体会到浓重的广告意味。不错,网络媒体这类公司的商业模式其实就是“广告”。
传统的网络媒体公司就是利用广告牌、报纸、电视等等来作为广告宣传的途径。而新时期的网络媒体公司所走的路线开始向网络营销转变。也就是借助互联网来进行的网络广告宣传。在新时期的网络营销中,网络媒体公司最注重的就是搜索引擎的优化。一个好的广告宣传,搜索引擎能在短时间内将广告广而告之。
搜索引擎用时短有的道理,它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所带来的“互动性”:这种互动不是发个帖子底下有人评论的互动,而是它允许企业借助一种技术平台直接在媒体上投放广告,并根据当天的实际效果进行后续的微调。这就是我一直认为的搜索引擎生产关系的先进性之一:除了更精准、更可测量,它还允许广告主试错。
今天的网络媒体公司,很少有类似搜索引擎那样为中小企业开通一个技术化的广告投放平台的。可以比较的是,对于谷歌广告系统而言,它一直关心的就是这两个问题:怎样做到广告和内容更匹配,怎样做到广告更容易被点击。这看上去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不是营销问题。但事实上,这是网络媒体广告营销之本。
技术化的广告平台有这样三个好处:其一,中小企业在不知道该找谁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投放广告;其二、中小企业预算偏紧,有时候甚至就没有预算,小额投放是它们更青睐的;其三、中小企业不像大企业,广告投的效果不好也不在乎,权当交学费。它们更喜欢能试错的广告投放。今天一看情形不对,马上明天停止或者改变策略。
但事实上,中国的网络媒体公司,似乎一直更倾向于借助自己的营销团队来获取广告。出于单位成本的考虑,它们就更喜欢“大单”,因为一个完整的策划案,百万当量级的投入和十万当量级的投入,其实成本差别不大(主要是人力)。于是乎,我们就可以看到酷6庞大的营销队伍和营销成本,我们也可以看到人人网辛辛苦苦一年,捞到了诸如耐克蒙牛之类的大客户248个。这样的做法,毛利润率一定很低下。
其实,赚小钱的公司毛利才会高,即使不是做网络媒体。比如腾讯,依靠个人购买虚拟物品,成为一个季度能有9亿美元收入的巨头,毛利率和谷歌的持平:60%。网络游戏,都是个人缴费的生意,毛利率通常都在8成以上。这些钱,单笔看上去都很少,但却是7×24小时每一秒都在创造收入的。江湖戏言,马化腾一觉睡醒,又是百万收入,就在于腾讯这部赚钱机器,已经能够自我运转,成为一个赚钱系统。
网络媒体作为一种和过去媒体完全不同的数字媒体形式,不仅在内容传播上有所不同,它的商业模式也应该有所不同。宽泛说来,依然是一种广告模式,但细节上,生意的做法和门道,如果依然和过去传统媒体拉广告一样,这是很奇怪的。网络媒体作为信息的传播者,要在传播方法上紧跟时代潮流,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手段面对新一轮的经济竞争。